台湾环境保护署(EPA)提案修改《有毒化学物质控制法》中的《已公布的有毒化学物质清单》,增加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某些邻苯二甲酸盐使用的限制。
提案的重要内容:
1. 第4类的清单中增加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、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双酚A(BPA);
2. 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的玩具中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二-2-乙基己酯DEHP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。目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已经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;
3. 将邻苯二甲酸二-2-乙基己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从第4类重新划归为第1类;
4. 第1类的清单中增加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。
备注:
第1类– 不易于在环境中分解,或污染环境,或由于具有生物体内积累、生物富集或生物转化等特性而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化学物质。
第2类– 导致肿瘤、不孕、畸形生长、遗传突变或其它慢性疾病的化学物质。
第3类– 接触后短时间内即危害人体健康或生物有机体生命的化学物质。
第4类– 可能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。